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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周转房生活区 充电桩设施BOT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日期:2021-07-15    阅览次数: 1296    新闻来源:资源管理科

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周转房生活区充电桩设施BOT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农业大学充电桩设施BOT项目

二、项目编号

HNNDHQBX[2021]03号

三、项目概况

1.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在校教职工生约15000人;

2.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生活区现有27栋住宅楼,共有约2000余户居民;

3.本次比选内容:

①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桩设施BOT项目建设投资运营;

②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生活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BOT项目建设投资运营。

四、比选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比选的原则。

五、比选办法

采用现场比选评分的办法进行,由学校组成比选小组,根据比选申请人的业绩、安装施工方案、售后服务等几个方面进行现场评分,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公司,签订合同。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生产与销售等类似范围。

2.比选申请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比选申请人具有专业的运营维护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本次比选项目的能力,且经验丰富、实力强、信誉高的公司或企业;

4.比选申请人有为公办本科高校提供过充电桩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的工作经历;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经营过的公办高等院校类似充电桩设施投资建设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所,其中正在经营中的不少于2所;河南省正在经营中的公办本科高校充电桩设施投资建设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所;

5.比选申请人在以往经营中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消防、生产等安全事故发生,无债务纠纷,无因违规而被处罚或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无舆情发生而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不良记录(以比选申请人服务的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为考评依据);

6.比选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信誉要求

①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比选申请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该公司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比选[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此项;

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④比选申请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授权委托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简介;

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联系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上述三证合一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三项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6.近一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套。

(三)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自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63号河南农业大学3号楼南侧

联系人:曹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8500

 


 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

 2021年7月15日                


编辑/刘明阳  签审/郭建宏  审核/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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