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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变更须知
发表日期:2021-03-12    阅览次数: 482    新闻来源:校医院

一、基本信息变更 

因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或照片有误的,须办理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本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学校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二、停保 

1、学生因转学、辍学、休学、开除、肄业、出国等原因,须办理停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学生毕业,我中心予以批量停保。 

三、退保 

学生因死亡,须办理退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四、续保 

参保学生因各种原因已停保,又参保的,须办理续保手续。 

填写《参保学生变更申报表》(表二),加盖公章,并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五、补费 

参保学生未随学校一起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于次年1月1日停止医保待遇。并给予延迟三个月时间缴费,自补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逾期三个月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退出城镇居民医保,自动停保;再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视同新参保。 

六、毕业学生医保的续接办法 

(一)参保学生毕业后在郑州市就业的 

1、就业单位在郑州市医保中心(含各区医保中心)参保的,由就业单位到我中心办理“居民转职工”手续; 

2、就业单位不在郑州市医保中心(含各区医保中心)参保的,办理停保手续; 

(二)参保学生无就业单位,人事档案留存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具有郑州市户口的,可办理“随学校参保转随社区参保”手续。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三)参保学生毕业后未在郑州市就业的,办理停保手续。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正常工作日均可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办理。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编辑/张策  签审/李长旗  审核/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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