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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10-20    阅览次数: 4074    新闻来源:校医院

各学院: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郑政办[2023]26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郑医保[2023] 5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23级新生以及未参保缴费的往届在校生。

特别提醒:助学贷款的学生,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中不包含大学生医保费,须由个人自行缴纳;建档立卡的学生在户籍地参保,不在学校缴费参保;在家参保的学生不用在学校继续参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 24号)文件精神和郑州市医保局的相关规定,大学生参加2023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当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为380元乘以学制时间。例如,四年制本科的缴费总额为380*4=1520元,此后直至毕业均无需再缴费任何费用,全程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照每足额缴纳1年居民医保折算6个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进行折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逾期学校将不再统一办理。 

四、缴费方法和步骤 

按郑州市最新文件要求,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趸交期内,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学生个人不再补缴,需补缴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1.未参保学生按需将参保费缴给本学院医保负责人; 

2.各学院医保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保费交到学校财务处河南农业大学账户,开户行:农行郑州商都支行,账号:16003101040006945,备注栏注明xx学院x人数医保费; 

3.完成转账后到学校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21房间财务处结算中心处开收据; 

4.按照实际情况对应填写参保缴费、未参保缴费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收据一并交到文化路校区校医院三楼302室,电子版发至hnnydxyy@163.com(纸质版与电子版信息需一致)。 

五、其他事项 

1.医疗保险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动员工作,确保将医保政策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具体政策详见附件1);

2.2023级不愿参保或已经在家参保的学生,需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在校学生自愿放弃参加医保声明书》(见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收取后,将声明书统一提交至校医院三楼302房间存档备查。 

3.2023级港澳台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护照或大陆居民证号码和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照片以本人证件号码命名); 

4.我校大学生医保有关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若遇政策调整,以省、市有关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1-63554120(范老师)。

附件1: 

驻郑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doc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自愿放弃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书.doc

附件3:

1、2023年大学生在校参保统计信息表.xls  

2、大学生参保(未参保)统计信息.xls


河南农业大学校医院  

2023年10月20日    

编辑/王浩儿  签审/何莹  审核/王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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