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后勤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网上商城”采购管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0-11    阅览次数: 529    新闻来源:办公室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许昌校区:

《河南农业大学网上商城采购管理细则》(农大资〔2021〕9 号)已经由学校下发,为执行落实好“网上商城采购管理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目标

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网上商城商品价格虚高,竞价机制不健全和供应商代替采购人违规给自己下单、先供货后补采购手续等现象、严控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实现网上商城采购公开、公正、透明和充分竞价,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学校正当利益。

二、政策执行与过渡衔接

学校自2021年10月11日,执行落实《河南农业大学网上商城采购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凡该日期之后批复的网上采购采购计划,一律按新办法实施。为了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在该日期之前已经批复但尚未完成采购的网上商城采购计划,仍可按老办法执行,但需在2021年10月18日之前完成采购下单,过期需重新申报采购计划。2021年10月18日起,各部门单位原来使用的网上商城账号将被禁用。

三、供应商备选库的建立与使用

为了实现供应商随机抽取,学校将根据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实际需要建设供应商备选库。各部门单位可以从平时供货且服务质量较好的河南省网上商城供应商中推荐3-5家供应商,各部门单位推荐结果须在2021年10月18日之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处再从河南省网上商城供应商目录中,择优选取部分网上商城供应商,共同组成“网上商城供应商”备选库,供随机抽取使用。

四、采购组织实施

网上商城采购计划完成校内批复手续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采购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按照采购需求从供应商备选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 家供应商,通过邮件等方式向抽中的供应发出询价通知,要求供应商通过邮件等形式在2 小时内一次性提交不能更改的报价。国有资产管理处和采购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开启报价邮件,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由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现场完成采购下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11日


编辑/王浩儿  签审/郭建宏  审核/王国栋

相关阅读

版权所有: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

文化路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63号

龙子湖校区:中国·河南· 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 邮编:450046

办公室电话:(0371)56990126     邮箱:houqinchu @ @henau.edu.cn     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