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郑州市城区在校中小学生、在郑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及驻郑的各类高等院校(包括省属、市属的公办、民办、系统行业办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学生的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科研院所的非在职研究生等。
二、参保流程
粘贴照片
缴 费
呈报资料及报盘
录入信息
签订协议
拷 盘
(一)拷盘
学校经办人员携带U盘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拷贝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及各种呈报资料说明;
(二)录入信息
学校经办人员收集学生相关资料,通过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录入、核对及数据导出;
学生基本信息主要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系、年级、毕业年月、缴费年限、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低保等。
详细操作请查看《学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规程》。
(三)呈报资料及报盘
学校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征缴三科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征缴三科进行数据导盘,待两方核对确认参保人员信息无误后,打印《郑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医保缴费通知单》)。
注:如果参保学生中有已经在社区或在其他学校参保的,我中心数据库会自动识别,批量转入本校参保,同时把学生名单反馈给学校。对于已有医保卡的学生,不再制卡。
(四)粘贴照片
学校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医保卡管理科打印《郑州市医疗保险卡照片核对表(学校)》(以下简称《核对表》)。
《核对表》将按照年级分别打印,由学校核对、粘贴照片并签章确认。医保卡管理科根据《核对表》粘贴照片人数开具《工本费缴费通知书》。
注:1、对已有医保卡的学生,《核对表》上不再显示。
2、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到征缴三科变更后,直接在《核对表》上修改即可。
(五)缴费
医保费的缴纳:学校经办人员持《医保缴费通知单》到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集体缴纳医保费(可现金缴纳或转账,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务必到财务二科换取《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
医保卡工本费的缴纳:学校经办人员持《工本费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可现金缴纳或转账,并在进帐票据备注栏注明学校名称、缴费人数),缴费到帐后将银行回执《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第二联和《核对表》交回医保卡管理科,领取《领卡凭证》。
注:我中心正常工作日均可打印《核对表》,于每月5日向卡商发送制卡信息,学生医保卡的制卡时间大概需两个月时间,请学校及早缴费并交回《核对表》,以免因卡未制出而影响学生正常使用。
(六)签订协议(大中专学校)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与市医保中心审核三科签订《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院校参保协议书》。
每年12月16日―12月31日学校到征缴三科拷贝次年本校正常参保学生信息,于次年1月1日导入数据更新大学生门诊管理系统,仅正常参保缴费的本校学生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三、所需参保学生资料: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校留存资料);
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交市医保中心);
一张一寸光面彩色免冠照片;
制卡费用12元/人,医保费30元/年、人(享受低保的10元/年、人)。
四、参保学校申报资料
1、学校开办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填写《参保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两份并加盖公章;
注:已参保学校新增加参保学生不需再报前两项资料。
3、通过“学生信息采集系统”导出的学生基本信息数据电子文档及打印文档(加盖公章)一份;
4、参保学生近期一寸光面彩色照片一张;
5、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五、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门诊统筹基金划拨及报表报送事宜
1、门诊统筹基金的划拨
大中专院校参保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财务二科根据学校实际参保人数在每年年底把次年的门诊统筹基金划拨给各院校,各院校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开具门诊统筹基金收据交到财务二科。
2、门诊统筹基金报表的报送
各院校应每年到财务二科报送两次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报表,每年7月1日―7月10日报送上半年度报表,次年1月1日―1月10日报送下半年度报表(报表通过《大学生门诊管理系统》打出)。
3、考核
市医保中心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六、已参保学生续缴医保费
已参保学生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参保学校应于每年8―10月到市医保中心拷贝次年应续费的学生名单,学校代收医保费,对续费的学生进行标注保存,并于每年12月1日前报盘(并纸张打印一份,盖公章)给我中心征缴三科,同时征缴三科开具《医保缴费通知单》,学校到郑州市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医保费。
七、申报地点
1、市医保中心三楼南征缴三科受理学校参保、变更业务;
2、市医保中心二楼西医保卡管理科受理制卡、挂失、补卡业务;
3、市医保中心二楼南财务二科受理发票换取、门诊统筹基金划拨业务;
4、市医保中心四楼东审核三科受理协议签订业务。
八、市医保中心业务经办电话:
征缴三科:68698366、68698367、 68698151
医保卡管理科:68698378、68698167
财务二科:68698159
审核三科:68698301
咨询电话:12333 67431552
QQ群号码:52798327,名称:大中专院校(学校经办人可申请加入,下载有关学生医保文件、参保软件,咨询医保政策及学生参保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
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编辑/张策 签审/李长旗 审核/王姣
相关阅读
上一条:医疗保障
版权所有: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处(后勤发展总公司)
文化路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63号
龙子湖校区:中国·河南· 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218号 邮编:450046
办公室电话:(0371)56990126 邮箱:houqinchu
@henau.edu.cn 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