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成立于1956年,是经学校研究设置的科级单位,接受总务处的领导管理。校医院工作分两个校区:文化路校区和龙子湖校区。文化路校区经郑州市卫生部门批准的确切名称为河南农业大学卫生所,设置内科、外科、医疗保健科、检验科等科室,为校内卫生医疗机构;龙子湖校区经学校同意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托管。
校医院担负着为师生员工提供医疗服务、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任务,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各项卫生工作法规。
2、在校党委和总务处的领导下,制定校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3、做好全校师生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学校集体活动的医疗保健。
4、做好药品采购管理工作,按需求选购正规厂家药品,做好药品管理和检查工作,保证用药安全。
5、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负责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宣传健康卫生科普知识,组织有关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6、负责传染病的预防、登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计划免疫工作。
7.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职工慢性病申报工作。
8、负责新生体检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管理规定》。
9、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从学校、总务处临时工作调配。
10、负责医疗卫生工作数据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1、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提出休、退学处理意见
编辑/张策 签审/李长旗 审核/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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